各二级学科、专业领域、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沈农大学位〔2020〕14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夏季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保证2026届夏季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年6月5日至15日
二、相关要求
1. 答辩可以由课题组或研究方向相近的若干个课题组自行组织,或由二级学科(专业领域)统一组织;论文答辩一般公开举(保密课题除外)。
2. 答辩前3个工作日,应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答辩审批表报学院研究生秘书。
3. 答辩前3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教育教学 > 研究生教育 > 学位工作)和一楼电子屏公示《2026年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附件1)。
4. 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答辩主席1人。答辩委员会委员应为与所申请学位相应层次的导师组成,其中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中校外博士生导师不少于 2 人,专业学位硕士生答辩委员会委员中至少应有1名校外(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单位)专家,学术学位硕士生答辩是否聘请校外专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5.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 1 人,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具体负责寄送学位论文、聘书、组织答辩及答辩接待等事宜。
6. 导师不能担任自己学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
7. 学位论文答辩的一般程序:
(1)由答辩小组秘书绍答辩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答辩委员会主席;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读答辩人名单、论文题目、答辩顺序和答辩要求,并宣布答辩开始;
(3)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博士学位论文报告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硕士学位论文报告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答辩委员提问,答辩人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不少于30分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申请人及列席人员暂时退出会场。答辩委员会秘书介绍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课程成绩、科研能力、论文情况等)、申请人资格审查情况,并宣读学位论文评阅人意见;导师介绍学生平时表现情况。
(6)答辩委员会成员对答辩人的学位论文答辩进行评议,并以不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最后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
(7)申请人及列席人员回到会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学位论文评语及建议授予学位的表决结果。
8. 学位论文答辩会议应有记录。决议书须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