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科(专业领域)、研究生导师、有关研究生:
为保证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与学位授予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根据研究生处《关于做好2026年夏季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现对我院2026年夏季研究生申请学位(毕业)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各二级学科带头人(专业类别负责人)及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学位(毕业)资格审查工作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研究生申请学位(毕业)的有关规定,按照具体要求和条件进行审查。
以二级学科(专业类别)为单位按时统一报送材料,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研究生不能参加学位(毕业)预答辩、外审及正式答辩等环节。
学院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材料。
(一)审查内容
审查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成绩、创新性科研成果、外语水平和学位(毕业)论文等。
(二)提交材料
1.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需向所在学院提交答辩审批表、培养手册、课程成绩单(无需到培养科盖章)、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外语水平证书(博士研究生)及创新性科研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
2.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需向所在学院提交答辩审批表、培养手册、课程成绩单(无需到培养科盖章)、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
(三)院级学位(毕业)论文审查
1. 重复率检测
学院在预答辩前对每位申请者的学位(毕业)论文进行一次学术不端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允许参加预答辩。审查标准参见《沈阳农业大学学生学术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暂行)》(沈农大发〔2013〕3号)。
2. AIGC检测
为避免AI滥用行为、提升论文质量,当AIGC检测率超过40%(含)的,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审议判断学生是否能参加答辩。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可以参加答辩的,应予以修改完善,达到要求方可进入盲审和答辩环节。
3. 格式检查
根据学校写作格式要求,适时进行格式规范检查,确保论文格式符合基本规定。
(四)预答辩时间及形式安排
1. 博士生预答辩应于3月31日前完成
预答辩形式:导师同意其参加预答辩并向学科提交承诺书,学生向所在二级学科秘书提交预答辩PPT、学位论文电子稿;学科带头人安排5位或7位博士生导师进行现场预答辩,预答辩通过方可进入校级学位(毕业)论文学术不端审查环节。
2.硕士生预答辩应于4月10日前完成
预答辩形式:导师同意其参加预答辩并向学科提交承诺书,学生向二级学科(专业领域)秘书提交预答辩PPT、学位论文电子稿;学科带头人安排3位或5位硕士生导师进行现场预答辩,预答辩通过方可进入校级学位(毕业)论文学术不端审查环节。
应届全日制硕士生预答辩结果须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不通过)4个等级。
(五)校级学位(毕业)论文学术不端审查
4月15日前各二级学科向学院提交本单位所有申请答辩研究生的电子版学位(毕业)论文,由学院审核后向校学位办提交,并统一进行校级学位(毕业)论文学术不端审查,校级学位(毕业)论文学术不端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学位(毕业)论文质量审查环节。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审查标准按照《沈阳农业大学学生学术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暂行)》(沈农大发〔201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位(毕业)论文质量审查
(一)由学校送外审论文
1. 全部博士学位论文;
2. 全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
3. 全部非应届硕士学位论文;
4. 上一年度有指导研究生论文未通过校外盲评的导师,其本次指导的相应类别研究生学位论文;
5. 申请参评优秀学位论文;
6. 预答辩成绩为合格,且未达到为良好以上(含良好)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二)参加抽审学位论文
预答辩成绩为良好以上(含良好)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学校按比例进行论文抽取,抽取到的学位论文由学校送审,未抽取到的学位论文由学院送审。
(三)由学院送外审论文
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可向学院申请提出其学位论文由学院送审,具体情况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
1. 预答辩成绩为良好以上(含良好),且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符合《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对创新性成果的要求》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 优秀本科生推免入学,研究生各培养环节表现优异,预答辩成绩为良好以上(含良好)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盲评学位论文要求
盲评要求使用统一的论文封面格式,论文中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及相关信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送审的学位(毕业)论文,其论文评阅方式和评阅结果必须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三、有关进程安排
(一)毕业资格审查
各二级学科(专业领域)在3月21日前将毕业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学位(毕业)汇总表(附件1)提交给学院(张老师),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
研究生处培养科审核后,向学院反馈符合毕业资格人员名单。
(二)预答辩
各二级学科(专业领域)应于预答辩前1周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录入预答辩时间安排、参加人员,并报学院;学院统一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
学校派研究生教育督导员现场督导检查。预答辩结束后,请二级学科(专业领域)将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预答辩情况汇总票(附件2)和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预答辩情况记录表(附件3)提交给学院,学院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预答辩情况记录表(附件3)由学院自存。
(三)学院统一提交有关材料的截止时间要求
1. 提交给学院的资格审核材料(发表文章及其检索证明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申请学位人员详细信息统计表等)及正式检测版电子论文的截止时间为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 学院提交校学位办送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3. 未向学院提交材料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不得组织答辩,擅自组织答辩以及由此带来的后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正式答辩截止时间要求
校学位办于5月底反馈所有论文评审结果和处理意见,并下达答辩通知单。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6月14日,具体时间各院自行规定。
(五)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办上报材料截止时间要求
6月15日前学院评定分委员会要完成学位(毕业)讨论和评定工作,并完成所有学位申请材料的上报工作。
四、学位授予质量监控
学校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对我校的学位授予质量进行监控。
(一)全过程监控
学院负责对各二级学科(专业领域)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审查学位授予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学院有权在任意时间对学位(毕业)论文进行抽检(含已授予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
(二)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学术复核
对于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有异议者,需由研究生提出申请、导师审核、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报送研究生处。申请程序按《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过程中学术复核实施办法(试行)》(沈农大学位〔2025〕4号)执行。
学术复核确定“双盲”评审通过后,复核结果需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学位申请人按专家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参加2026年6月、9月或12月答辩。
复核不通过者,终止本次学位申请。
(三)高度重视论文质量
各二级学科(专业领域)、导师和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要严格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开展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导师必须对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查和修改指导,或者委托团队老师进行审查和修改指导。
学院和研究生处组织随机抽查,对学生反映、学院或者研究生处检查,发现导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不闻不问、不管不顾的情形,一经核实,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文件
各二级学科(专业领域)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研究生秘书、导师和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应认真学习通知中的相关文件,全面准确地领会理解文件要求。
(二)严肃工作纪律
各二级学科(专业领域)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要自觉维护学位授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落实各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工作留痕,学校保留倒查追责权利。
(三)主动担当作为
各二级学科(专业领域)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必须坚守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主动担当,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不制造、转移和上交矛盾,确保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植物保护学院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