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4)4号)的要求和部署,以及沈阳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植物保护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总则
(一)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为人民选拔出创新能力强、专业素养好和综合素质优良的人才。
(二)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科学、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植物保护学院各学科专业切实重视此项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发挥复试作用,强化复试考核筛选功能,保证研究生录取质量。
(四)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复试过程中严格过程管理,确保复试开展全程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线下复试要坚持以人为本,提高考生服务水平,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保障考生健康权益。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一)植物保护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依据已掌握生源和完成分配计划任务所需制定细则,一专业一策,复试专家库建设,复试考核科目、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保管试题库,审核并妥善保存各招生复试专家组的复试记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研招办审定、备案,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审定,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植物保护学院招生复试工作专家组名单
1.植物病理学专业招生复试专家组名单
2.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招生复试专家组名单
3.农药学专业招生复试专家组名单
4.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组名单
招生复试专家组职责:负责复试的考核工作。负责建立相应复试科目试题库,在复试前提交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试题库内的试题量原则上满足复试考生“一人一卷”需求。招生复试专家组成员在复试现场独立评分。复试专家组组长在复试前应召开招生复试专家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其工作行为,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任务分工。
(三)植物保护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秘书组名单
(四)植物保护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督导组名单
三、资格审查
(一)研招办负责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通过综合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信息,对考生身份进行检查核验。
(二)根据我校研招网上发布的确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学院组织工作人员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
时间:2024年3月29日,下午14:00~16:30(家远考生29日无法到达的可当天面试前完成资格审查)
地点:植物保护学院117教室
审查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从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政治审查表;
6.考生自愿提供的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大学外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大学外语四六级成绩单);
7.其他(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的考生需要提交三方协议等)。
上述需要提供原件而不能提供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未按时报到并参加资格审核和心理测试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新生开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做退学处理。如有放弃参加复试考生,要求必须提供本人手写签字的放弃说明扫描材料。
四、复试比例、时间及内容
(一)复试比例
在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阶段,复试比例为拟招考录取计划数的130%。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30%的学科(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方向),所有满足本专业(领域、方向)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分数线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总分及单科分成绩均超过国家A类地区相应门类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满足所报考专业招生政策的考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要符合招生复试有关规定,同时总分和小分分数线达到以下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初试总成绩和单科分数线均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初试总成绩、小分均不低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90%。
3.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复试时间安排
本年度复试时间为3月30日-4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复试:3月30日-4月7日,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复试开始前,考生必须签订《沈阳农业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第二阶段复试:4月8日-4月30日,根据第一阶段复试拟录取结果,开展第二批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
3.硕士拟录取审查:5月-6月,研究生院负责核查和公示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考核、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四部分组成。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各占100分,满分2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采用在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现场问答”形式进行,在确保公平前提下,重点考核考生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或实践能力。
1.思想政治考核
思想政治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以及综合文化素质等方面。
2.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采用网上问卷方式,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学院要责成专人组织参加本院复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具体测试细则及结果反馈另行通知)。
3.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线下现场问答方式)
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是对考生对所报考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满分100分。考核科目严格按照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
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复试科目知识点测试问答(满分50分)
(2)复试科目相关专业素质和技能问答(满分5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综合能力考核(线下综合面试方式)
综合能力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能力素质,满分100分。
综合能力考核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外语听说能力(30分);
②创新能力(50分);
③综合素质(20分)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实践、实验动手能力;意志品质和品德; 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专业能力素质考核与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要求
(1)每名考生考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指定1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并妥存备查。
(2)考核过程中要求测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和等待场所。面试前,复试小组成员要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不得随意出入面试现场。
(3)考生多的学科(专业)可以按照流水线进行,由同一批人员对所有该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考核,保证一个标准。
6.各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试题库内容
植物病理学专业:普通植物病理学基础知识+农业植物病理学基础知识+植物病理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创新潜能测试。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现场独立评分。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普通昆虫学基础知识+农业昆虫学基础知识+昆虫学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创新潜能测试。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现场独立评分。
农药学专业:主要内容涉及到农药合成、生物活性测定、剂型加工与使用技术、作用机制与毒理、残留分析、环境毒理等方面的知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实验操作与创新潜能。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现场独立评分。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硕士:植物保护基础知识+植物保护专业知识+植物保护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创新潜能测试。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现场独立评分。
7.面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类型 |
报考专业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等候地点 |
学术型 硕士 |
植物病理学 |
3月30日,上午8:00 |
植保楼216 |
植保楼215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3月30日,上午8:00 |
植保楼105 |
植保楼117 |
农药学 |
3月30日,上午8:00 |
植保楼110 |
植保楼107 |
专业学位硕士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3月31日,上午8:00 |
植保楼216 |
植保楼215 |
8.面试考生要求:
(1)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按时到达考试地点;
(2)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
(3)开考后,除面试考生外,待考人员需在工作人员准备的教室内等待,按序进入考场;
(4)面试考生勿携带与考试无关的资料和电子通讯设备;
(5)面试后,考生应尽快离开考场,严禁与其他考生交流考试内容。
9.对复试小组具体要求
(1)复试面试时指定1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并妥存备查。
(2)复试小组在面试前要召开会议,明确流程。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10%(不含10%)时,视为该分数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
(3)考核要进行现场录像、录音和记录,考场录像和录音由复试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小组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题、录像文件、录音文件及复试记录要交到研招办统一保存,至少一年。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试题由培养单位负责命制,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培养单位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科目相同。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各院(所)复试前,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加试时间、科目、地点等详见各学院(所)复试实施细则,加试成绩在报录取名单前提交研招办备案。
五、总成绩计算与录取
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专业能力与素质考核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2.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相加之和。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2)×3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复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
3.录取办法
(1)学术学位研究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统一复试、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开排队录取。即按照学校公布的植物保护专业复试分数线,超过分数线者均可参加复试,分别按照国家下达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队进行录取。
(3)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第一志愿进入复试且复试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报考专业单独排队录取。
3.不予录取原则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 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视为不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视为不合格。
(3)开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对拟录取学生组织体检,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取消录取资格,做退学处理。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
(5)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院在复试后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研招办备案。
5. 复试专家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学院的复试标准和办法评分,评分要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各专业复试结束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交到学院,汇总后交研招办并由研招办予以公布。
六、调剂工作
1. 调剂工作具体实施参见《沈阳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
2.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调剂复试标准。
3. 植物保护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硕和非全日制专硕)接收调剂考生。
4.植物保护学院的调剂规定:
(1)学硕:第一志愿报考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等农学相关专业,以及微生物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等生物学相关专业的学硕考生优先。
(2)专硕: 第一志愿报考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植物保护方向)专业领域的考生,或报考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等农学相关专业,以及微生物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等生物学相关专业的考生优先。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6. 调剂考生须到国家调剂系统报名,待校研招办发出复试通知后,点击接受复试通知,校研招办给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点击接受“待录取”。
拟调剂考生可和学院调剂工作负责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3129953770。
所有复试结果信息均由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发布。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要求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学院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举报电话:15040356857,左书记(纪委书记)。学校纪检部门电话:024-88487035转802。
本方案由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沈阳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