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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金壹同学为入团发展对象的公示

【来源:     日期:2022/10/27 10:04:26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沈阳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学生工作文件


202216


金壹,女,族,2003813日生,籍贯辽宁锦州市,2021级应用化学1班学生,现任班级心晴使者,学生会志愿者

金壹2021115日向支部递交入申请书,于20211220日被确认为积极分子,现积极分子考察期已满三个月,拟发展金壹入团发展对象。

该同在做为积极分子期间的表现:该同志日常班委工作中,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作风踏实肯干,工作心态积极,责任感强;在生活中待人诚恳作风朴实、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共青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学习成绩方面,第一学期成绩:3.53第二学期成绩:3.80,专业排名23/90。经团支部推荐,学院团委拟在近期召开会议,对是否同意发展金壹入团发展对象事宜进行讨论和表决。为增强发展团员工作的透明度,强化群众的监督作用,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确保发展团员工作质量,特作公示。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日内(20221027日至20221029日)向植物保护学院委(电话:024-88342055)反映。



中共沈阳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委员会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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