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学生工作文件
〔2021〕 8号
做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团章规定的团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是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更好地为党培养后备力量,植保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优工作是“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的重要切入点,是党对共青团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二、时间安排
推优包括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和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两个阶段,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有序推进。
1.各团支部推优时间:9月1日-9月14日
2.学院团委汇总、审核材料时间:9月15日-9月21日
三、推优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推优程序。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推优工作,按照《植保学院团委推优工作暂行规定》(附件1)要求,在推荐对象、推荐条件、推荐程序上做到严格要求、程序规范。
2.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推优质量。各团支部要扎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在推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使推优条件具体化,避免条件的泛化、虚化,切实从源头上确保推优质量。
3.做好科学统筹,及时下达计划。
4.各团支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完成推优工作。请于9月14日17:00将《民主推荐表》(附件2),《民主评议表》(附件3)纸质版送至植保院办123;9月13日12:00前将附件4、附件5电子版发至邮箱1303063699@qq.com(电子版和纸质版表格都将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分开)
附件1:《植保学院团委推优工作暂行规定》
附件2:《民主推荐表》
附件3:《民主评议表》
附件4:《积极分子对象推优量化表》
附件5:《党员发展对象推优量化表》
共青团沈阳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