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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学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学生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10/15 14:47:02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沈阳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学生工作文件

201930

评选先进、奖励优秀、树立典型是为了激励广大同学积极进取、全面发展、营造一种团结向上,锐意进取的优秀学风的需要,也是弘扬正气,树立优良校风的需要,校党委学生处决定,在全校开展2018-2019年度学生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奖项评选条件:

1.校先进班集体

(一)要求:

1)全班同学以党、团支部为核心,积极参加政治学习,靠近党组织,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及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在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排头兵作用

2)党、团支部和班委会成员具有较好的素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有影响力、凝聚力,能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能及时出色地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不断提高和改进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方法

3)班集体有团结进取的精神风貌。班风正,学风浓,学习目的明确,整体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受到警告或以上处分)现象发生,课堂秩序良好,全班无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

(二)名额比例:不超过校班级总数的20%

2.校三好学生:

(一)要求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迟到、早退、旷课等不良行为,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

3)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带头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爱护公共财物和校园环境,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

4)已获得本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名额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0%

3.校优秀学生干部

(一)要求:

1)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积极组织,并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办事公道,有原则性,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严于律己,积极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有益于广大同学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活动,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业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60%(含60%),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在本班级前50%(含50%)以内;

3)在校、院、班各级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者(团支部、班委会成员以上,并经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的)。

(二)名额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0%

4.学习优秀奖(以下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4.0以上;

2)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国际贸易专业优秀)

3)通过国家计算机四级考试,通过非计算机专业等级考试国家三级考试,国家二级考试优秀;

4)参加国家、省、市各类学习竞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获得表彰奖励。

5.优秀社会实践报告

1)社会实践要求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6.优秀论文奖

1)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或国际重要检索机构收录的学术论文

评选程序:

各班级同学请严格按照评选要求,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填写好附件1材料上报之后经过所在学院评审小组审议,并将初评结果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电子版材料: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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