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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学院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日期:2019/03/19 16:17:00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沈阳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学生工作文件


20198

植保学院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8年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共青团改革任务落实,在建设强盛沈农的实践中积极作为,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2018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奖项评选条件:

1.沈阳农业大学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坚定“四个自信”。

2)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班风学风优良,在各类团学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能够充分发挥团支部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基础作用。

3)组织基础好。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基础团务工作扎实,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全面落实班团一体化运行机制,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良好,有影响力,有凝聚力,能够扎实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认可度。

2.第十八届沈阳农业大学十佳大学生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学习成绩优秀。热爱所学专业,能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并至少获得一次三等以上奖学金(含三等)。

3)模范作用突出。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并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至少获得过一次沈阳农业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或“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

4)遵规守纪自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当年没有受到校纪处分。

5)曾获市级及以上荣誉奖励者优先考虑。

注:十佳大学生学院会从优秀团干和团员中择优推荐至学校,请各办负责人提醒符合十佳大学生条件的同学也要申报优秀团干及优秀团员。

3.沈阳农业大学优秀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共青团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服务和创新意识。以身作则,为人正派,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求真务实,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经常深入基层,关心青年成长。

3)学习成绩优秀。带头学习专业文化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在班级50%以内。

4)遵规守纪自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当年没有受到校纪处分。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任职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4.沈阳农业大学优秀团干部标兵

优秀团干部标兵从优秀团干部中产生,在具备优秀团干部评选标准的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青年教师。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创新意识,在工作中不计个人得失,主动深入基层,关心学生成长,处事公正,团结同志,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业务熟练,成绩突出,在青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2)青年学生。思想积极上进,工作积极主动,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成绩优异,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获校三等以上奖学金(含三等)。

3)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5.沈阳农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学习成绩优秀。热爱所学专业,刻苦钻研专业知识,成绩排名在班级50%以内。

3)道德品质优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能够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4)遵规守纪自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当年没有受到校纪处分。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参评当年年龄在28周岁以下,且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6.沈阳农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从优秀共青团员中产生,在具备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的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表率作用突出。

2)学习成绩优异,平均学分绩点3.4以上,获校二等以上奖学金(含二等)。

3)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二、评选程序:

各团支部要根据评选条件,积极推荐候选人、候选集体参选。申报十佳大学生需提交登记表、1500字事迹材料及300字事迹简介各一份;其他奖项需提交登记表一份。各团支部于32021: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18级发送至1757140788@qq.com15-16级发送至935708539@qq.com,纸质版于3月21日中午12:00-1:00送至院办123,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包括:

附件2018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植保学院2018年度五四评优情况统计表附件.rar

共青团植物保护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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