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学生工作文件
〔2019〕5号
关于植保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中期考核的通知
为加强院学生会组织建设,规范学生干部管理,激发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院团委决定对2018届院学生会学生干部进行2018-2019学年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院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
二、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从思想状况、学习状况、工作状况三方面进行
(一)思想状况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
2.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学生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公私分明,甘于奉献。
(二)学习状况
1.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学习,努力钻研,有较强的进取精神,能起到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2.自觉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从事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3.上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60%名次前,或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必修课不及格数低于2门。
(三)工作状况
1.具备较强执行能力和合作精神,立足本职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着眼工作大局,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完成工作。
2.具备良好服务意识和创新精神,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服务同学本领。
3.具备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准时认真地参加例会,定期进行工作汇报和交流。
三、考核程序
(一)综合评价
1.主席团考核由老师评价
2.部长级考核由老师和主席团共同评价
3.副部长考核由分管副主席评价、部长评共同评价
4.委员考核结果由部长和副部长共同评价
(二)成绩考核
本人上报成绩:各班级团支书负责填写《植保学院学生干部中期考核统计表》(附件1),以班级为单位汇总于3月19日晚18:00前发送到邮箱1601171482@qq.com
四、注意事项
不参加此次考核的学生干部视为放弃。
附件1:学生会学生干部成绩汇总表
/upload/file/20190318/20190318143440_5244.xls
共青团植物保护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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