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
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调动我省广大农业农村科研与技术推广人员的创造性与积极性,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应用,根据《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管理办法》《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以下简称“贡献奖”)申报与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贡献奖申报书;
(二)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三)项目(成果)总结报告;
(四)科技查新报告;
(五)成果验收或评价报告或其他能证明成果水平和质量的材料;
(六)县级及以上农业或统计部门(单位)盖章(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字的成果应用证明;
(七)经济效益报告;
(八)项目合同书、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等其他重要材料。
二、主要完成人
主要完成人必须是参加实际工作三分之一以上时间,对成果设计、技术集成创新、示范推广、技术咨询、培训开发等方面做出较大的贡献者。主要完成人按照贡献大小依次排序,填写主要完成人情况表,由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完成人中县(市、区)及以下农技人员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同一人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作为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主要完成人确定后不得变更。
三、申报成果
项目承担单位完成的成果须是项目下达单位组织或委托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主持验收或由行业组织评价的成果;自行组织研发的成果须由所在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或由行业组织评价的成果。因受疫情影响,本次申报成果验收或评价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10日前。
四、申报程序及数量
(一)申报程序
贡献奖采取自愿申报,实行项目申报归口管理单位限额推荐制,经公示无异议后,以申报归口管理单位正式文件排序推荐。
(二)申报数量
2021年贡献奖申报数量请各项目申报归口管理单位参照上一年度申报数量推荐。
五、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推荐报告
推荐报告包括推荐情况、评审专家组成情况,评审过程、公示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附件为贡献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8),须加盖项目申报归口管理单位公章。
(二)申报主卷
主卷为申报材料所列明细,按(一)至(八)的顺序将全部材料胶订成册,1式1份(原件)。手写、涂改、塑料皮或铁钉装订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 申报书
《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申报书》纸质件1式2份。须加盖项目申报归口管理单位公章。
(四)电子光盘
主要包括申报书电子版(项目申报归口管理单位推荐的全部项目申报书刻录在1张光盘内,格式为项目名称+完成单位),贡献奖推荐项目汇总表Excel版(附件8)。
六、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主体技术内容已获得省(部)级奖项及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的不得再次申报。上年度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申报。请各项目申报归口管理单位预留1套推荐材料存档备查,上报至省农学会的材料不予退回及查档。
七、时间安排
1、有意向申报的人员需先与科研院联系并填写附件8,将附件8电子版于2021年10月25日前报送至科研院。
2、本次申报成果验收或评价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10日前。
3、全套申报材料(纸件、电子版光盘),于2021年12月3日前报送至科研院。
4、材料公章科研院统一加盖。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丰 李佳欣
联系电话:88487055
联系邮箱:kyycgk@syau.edu.cn
附件: 1.《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申报书》
2.《辽宁农业科技贡献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3. 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4. 应用证明
5. 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请表
6. 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
7. 2021年贡献奖申报指标分配表及说明(不发)
8. 2021年度贡献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辽宁省农学会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