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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的预通知

【来源:     日期:2020/11/26 11:01:52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为了做好2020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我校以上项目类型并且执行期在20201231日截止的项目均需提交结题申请。

二、结题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三、注意事项

1.为保障项目顺利结项,请项目主持人务必在20201231日前完成财务决算工作,并单独打印一页资金决算表让财务审核人签字。

2.结题申报书经基金委网上审核通过后,将两份结题申报书(主持人签字)与财务审核人签字的资金决算表一并报到科研院。

3.此通知为预通知,系统操作均等国家自然基金委正式通知后进行,请相关老师提前准备结题材料。

4.预估项目结题报告网上填写时间2021.01.01-2021.02.15,纸质上报时间为2021.02.23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伟 苏维娜

联系电话:024-88487054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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