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2019年各类省级科技计划有序推进。其中,省重点研发计划资助计划已完成申报、推荐、评审、公示、立项等程序,省自然基金资助计划正在履行公示程序。按照辽宁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2019年辽宁省科技计划指导计划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省科技计划指导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南要求
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按科技厅原指南计划执行。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项目建议主要围绕我省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和优势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需求开展前沿性、探索性研究。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1. 对于未能获批省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基金资助计划的项目可再次申报相应指导计划;
2. 申报人年龄不限;
3. 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项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项目均需要申报人自筹经费,并填写《资金配套承诺书》(本人签字、学院盖章);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项目自筹经费按指南要求执行,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项目自筹金额为5万元/项。
4.我校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限5项,自然基金指导计划限22项。
三、上报材料
1. 《辽宁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资金配套承诺书》1份(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申报人姓名)、《2019年辽宁省科技计划申报立项情况汇总表》1份(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单位名称,如:农学院),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项目科邮箱,其中《资金配套承诺书》需签字盖章后扫描上报电子版。以院为单位统一上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2. 申报时间:重点研发计划指导项目及自然基金指导计划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3. 申报人还需在 “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进行填报,在系统中“指导计划模块”下重新履行申报程序。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黎伟
联系电话:88487054
邮 箱:kyyxmk@syau.edu.cn
/_/附件1:辽宁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申报表.doc
/_/附件2:2019年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_/附件3:2019年辽宁省科技计划申报立项情况汇总表(校).xlsx
/_/附件4:资金配套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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