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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2025版)

【来源:     日期:2025/04/09 17:24:14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构建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充分发挥培养方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指导作用,培养国内一流、东北特色、沈农品质的高层次人才,学校启动2025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要求

1.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以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加强研究生思政课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研究生课程思政育人功能,推进研究生课程思政与思政课同向同行,教育研究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知农爱农型高层次人才。

2.坚持按一级学科(专业类别)制定培养方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继续坚持按一级学科(专业类别)制(修)订培养方案,在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下设置若干学科方向(专业方向)。未获得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的按照二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参照各专业教指委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并充分体现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辽宁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色。

3.坚持体现分类培养要求。实施分类培养,明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方向、定位,构建具有明显区别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模式。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以提高知识创新能力为目标,以科教融合为途径,充分发挥科研优势对研究生培养的促进作用;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以提高实践创新能力为目标,以产教融合为途径,充分发挥行业产业优势对研究生培养的重要作用,促进课程学习和生产实践相结合。无论哪类研究生,都要把“研”字贯穿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体现在人才培养方案之中。

4.认真学习《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科技〔2020〕2号)

5.推进培养单位与行业产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开设实践课程,共同编写精品教材。要将学术道德和职业伦理教育纳入培养方案,贯穿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

6.坚持体现特色培养要求。培养方案的制定在符合相关学科评议组或者全国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已制定的指导意见基础上,注重凝练学科(专业)方向、凸显学科(专业)特色。在满足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特色、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发展目标要求,对课程设置、培养环节要求等进行灵活安排。

7.坚持课程大纲(实践大纲)同步修订。培养方案内确定的理论课程和实习实践,应同步编写或修订《课程大纲》和《实践大纲》。课程大纲应包括课程名称与编号、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授课方式及学时分配、教学目的及要求、课程内容简介、考核方式、推荐参考书目、说明等;实践大纲应包括实习实践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团队、实践方式及学时分配、实践内容及要求、考核方式等。

二、修订范围

此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以我校2021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基础,对全校学术学位博士(含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博士(含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新)、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修(制)订的内容包括《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大纲》《实践大纲》等。

三、修订内容

(一)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方向或领域、学制及学分要求、培养方式、课程设置、考核方法、学位论文及授予学位基本要求等8个方面。

(二)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中学位课程、选修课程的授课名称及内容可参考《沈阳农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和《沈阳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中的课程名称及内容。

(三)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及课程内容应与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内涵及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范围相匹配;要紧跟本学科(专业)的前沿进展,兼顾学科交叉与融合;要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构建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与高级专业人才培养需求;要兼顾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全面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和培养环节。

(四)培养方案中“论文写作指导”为必修课,16学时1学分。论文写作指导课由一级学科带头人牵头或类别(领域)带头人牵头制定教学大纲。

四、时间安排

(一)人员组织

2025年5月30日前,各学院上报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科、类别(领域)工作小组组成名单。

(二)调研撰写

2025年6月11日前,各学院组织本院学科、类别(领域)深入调研、形成初稿并进行论证。要求至少向2所及以上高水平院校学习借鉴。

(三)论证审核

1.拟于2025年6月18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审核。反馈并完善。

2.拟于2025年6月25日前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反馈并完善。

3.拟于2025年7月10日前提交完善后培养方案(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培养方案(包含《课程大纲》)纸质版经各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报研究生院培养科,调研比对院校及该校该学科(专业学位)现行培养方案同时上报。

电子版文件命名:****一级学科(专业类别或领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单位))。邮箱:zmzm@syau.edu.cn

(四)发布实施

8月底之前,确定最终版本,并上传至研究生院网站。

五、工作要求

1.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领导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工作小组组长为孙光国副校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班子成员、学校教育教学督导组相关人员。

(2)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和协调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院长、分管副院长分别为组长、副组长。

各一级学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组长原则上由一级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包括学科方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以及研究生教育相关人员,负责培养方案的具体制定工作;独立二级学科参照一级学科成立修订工作小组。

各学院分别制定所设专业学位类别、专业学位领域的各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组长原则上为专业类别带头人(或领域带头人),成员包括专业领域带头人和专业骨干以及专业学位教育相关人员,负责培养方案的具体制定工作。

2.调研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各培养单位应充分调研国内外同类高校相同或相近学科研究生培养优秀方案和先进培养模式,把握学科专业发展趋势,积极借鉴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先进经验,学术学位研究生强调知识创新能力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重在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结合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科学设计,充分论证,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

3.培养方案的专家论证。各培养单位应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培养方案。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上应有校外专家参与制定或论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必须聘请2名以上行业产业专家参与修订和论证。各培养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议相应学科和专业类别(领域)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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