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有关研究生:
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保障学位申请人权益,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拟在秋季学期(拟于2026年9月底)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学位授予、学术复核等相关事项。秋季申请学位对象包括因各种原因未通过夏季毕业资格审查研究生以及达到学位申请条件或成果要求等情况者。现对有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畴
1.因课程学分、创新成果、外语水平等原因未在2026年夏季预答辩前通过资格审查,并于2026年秋季预答辩前(2026年8月底前)满足了申请学位的相关要求,由所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2.学位论文因导师或所在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建议继续修改完善、补充内容等原因,在2026年夏季预答辩前未达到相关要求,并于2026年秋季预答辩前(2026年8月底前)满足了申请学位的相关要求,由导师及所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3.申请学位复核且复核结果通过者。
4.其他情况。由学院认定并建议本次申请学位。
二、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学院资格审查时间约为6月,审查结果报研究生处复核。
2.预答辩:2026年8月28日前完成。
2.论文评审:2026年9月17日前完成。
3.答辩:2026年9月23日前完成。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于2026年9月底召开。
三、学位(毕业)论文质量审查
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由学校负责送审。
五、学位授予质量监控
严把人才培养质量关。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标准落实执行,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工作留痕,学校保留倒查追责权利。
植物保护学院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