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沈农大研究〔2021〕29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为做好2024年院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2023年12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和2024年6月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
2.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为公开论文,并以中文撰写。
3.学位论文三位评审专家的评价结果为BBB/ABB/AAB/AAA。
4.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下同)、沈阳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在中科院一区SCI期刊发表研究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者优先;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沈阳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在中科院二区SCI期刊发表研究论文,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者优先。
二、评选数量
2024年拟评选院级优秀学位学位论文10篇,其中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篇,优秀学术硕士学位论文4篇,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3篇。
优秀学位论文入选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三、评选标准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按照“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并遵循以下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选题具有前沿性和原创性,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方法或实践上有重要创新,并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学科领先或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材料翔实,推理严密,行文流畅,表达准确,写作规范;
4.攻读学位期间取得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创新性学术成果。
(二)优秀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
1.选题为本学科范围内,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论文具有独到的见解,研究成果突出,能体现出具有较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论文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写作规范。
4.攻读学位期间取得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代表性学术成果。
(三)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
1.选题紧密结合生产需求和发展实践,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较好的应用前景;
2.内容必须理论联系实际,体现运用本专业领域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论文材料翔实可靠,推理严密;调研、试验、案例、设计等方法先进可行;文字表达准确,写作规范。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1.5月25日-5月31日:学位论文作者提出申请,导师推荐。
2.6月1日-6月7日:学院组织专家组推荐评选。
3.6月8日-6月10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天。
4.6月11日-6月15日:学院发文表彰。
五、提交材料
1.《沈阳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1);
2.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3.《申请表》中所填的“成果”,包括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中文);SCI、EI、SSCI检索证明及论文全文;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1套。
4. 学位论文1本;
6.《优秀学位论文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各一式1份及电子版(附件2)。
六、相关要求
1.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应以学位论文学术水平为主要依据,不能简单的以发表的学术论文代替。
2.优秀学位论文选题、研究内容须符合本学科专业方向、类别(领域)研究范畴;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研究内容应紧密结合生产需求和发展实践,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3.原则上每位导师每个类别限报1名。
4.请各位导师切实加强对论文内容、论文作者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
联系人:胡蝶 联系电话:13032484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