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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规定

【来源:     日期:2023/11/17 11:33:46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为进一步拓宽我院研究生学术视野,促进我院研究生的学术交流能力培养,激发研究生创新思维,推进多学科融合培养研究生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鼓励在读研究生积极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并对其进行资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资助范围

资助在籍的我院全日制研究生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包括:国际学术会议、全国一级学会主办的高水平学术会议。其中,入选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的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参加一次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

二、申请条件

(一)以申请人本人为第一作者,以沈阳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提交会议论文;

(二)申请人参会论文全文或摘要被会议正式收录,且在会议上作报告并获奖(不含优秀奖);

(三)原则上,在会议结束后,受资助学生在学院范围内根据会议内容进行交流分享。

三、资助办法

(一)在学院学科经费中,设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的专项经费;

(二)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受资助学生参加学术会议的注册费、往返火车票(硬座、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住宿费(限两人一间)等必需费用;资助经费根据实际情况实报实销,按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

(三)每位研究生在读期间限资助一次。

四、资助程序

(一)参会前,申请人向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学科带头人同时提交《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二)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到院办审核:

1.会议正式邀请函或会议注册信息;

2.会议全文(或摘要)收录证明;

3.会议日程安排(含有本人报告页复印件);

4.会议现场照片(受资助学生本人作报告的照片);

5.报告获奖证书复印件;

6.相关发票原件。

(四)申请人填报报销材料。

五、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植物保护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沈阳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202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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