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保护学院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实施细则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沈阳农业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的规定,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推免生审核推荐工作。
(二)推免生遴选专家考核小组
二、各专业接收名额
植物保护:16名(含直博生0人)
应用化学:12名(含直博生0人)
三、推荐办法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诚实守信。
3. 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本科期间没有受到过任何校规校纪处分。
4. 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考试,必修课(包括限修课中学生选定的专业方向课)全部及格,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在前40%以内。
5. 纳入国家平台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中职本学生)。
(二)提交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人,应于9月3日17:00前将《附件3: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4: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和《附件5: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大学外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审核后返还)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返还)和复印件,提交至学院224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辅导员和教务员负责,具体审查提交申请学生的推免审核资格,在9月4日12:00后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名单,并公示相关佐证材料。
时间:9月4日12:00-17:30
地点:学院215会议室
(四)学院审核、推荐和公示
1. 审核原则: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
2. 审核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可参加审核考核。
3. 审核时间:9月7日08:30。
4. 审核形式:遴选专家考核小组审核。
地点:学院215会议室
5. 综合遴选
学生综合遴选成绩,满分100分。排序是最终取得推免资格的唯一依据。
综合遴选成绩 = 平均学分绩点(GPA)/5*70+科学研究能力和创造创新潜力+综合评价成绩
(1)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满分70分,作为最基础的审核指标,占学生综合审核成绩的70%。
(2)学生科学研究能力和创造创新潜力占学生综合审核成绩的10%,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专家考核组进行考核。学院专家考核小组采取答辩、谈话等方式进行。
(3)综合评价成绩满分20分,由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5项指标和思想品德考核系数指标统一构成,单项指标上限分值4分,系数指标阈值在1-0.5之间。综合评价成绩计分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分办法》(附件2)。5项指标表现由学生本人填报《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表》(附件5),学院推免生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学生思想品德并给出考核结果,负责审核学生出具的证明材料并认定打分,进行公示。
6. 确定拟推免学生资格名单与公示。学院结合综合评定结论,按遴选考核成绩总分排序确定拟推免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9月7日-9月10日。若在公示期间经核实有不符合条件者,在专业内按排名次序增补。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四、管理与监督
(一)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推免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违反招生纪律者,将严肃查处。
(二)考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推免生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申诉与举报电话:15640060304(学院纪委),024-88487035转802(学校纪委监察处),024-88487057(学校推免生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植保学院推免生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