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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学院2025年“直接攻博”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日期:2024/08/30 11:46:15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深化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沈阳农业大学直接攻博类博士研究生申请选拔办法(沈农大研究[2024]13号)》,结合植物保护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 2025直接攻博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方案。

一、总则

以公开、公正、公平、科学、规范为原则,选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鲜明、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

二、遴选组织与管理

1植物保护学院直接攻博遴选工作小组

2植物保护学院直接攻博遴选专家小组

三、遴选考核的内容和形式

1. 个人申请材料于20249217:30前提交至植保学院226室。

2. 遴选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

考试地点

202495日(具体时间待定)

植保学院215会议室

3. 评分标准

遴选考核采用综合复试方式,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基本素质、创新潜质、综合能力和外语水平。综合考查满分100分,计入考核成绩。

(1) 外语水平(20分)

以专业性外文文献的朗读和翻译为主,辅助专家提问考生回答为辅,重点考核考生对专业外语的掌控能力。

(2) 科研素质(7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核专业知识与试验基本技能。考核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未来科研规划。

(3) 综合素质和能力(10分)

重点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表达和礼仪等与人沟通及协作能力。

四、录取原则

1. 根据遴选考核成绩高低择优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科研能力较强者。例如,已发表SCI文章、中文权威及核心文章的考生;参加科研项目的考生;已申请或授权专利的考生。

2.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管理办法》安排博士生导师。导师和学生双方自愿选择原则。因名额限制,导师不能满足考生要求时,考生可重新选择导师。

3. 集体决策原则。各学科专业遴选专家组要在充分尊重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考生科研素质和能力,集体决定遴选名单及顺序。


本细则由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左树强(纪委书记) 15040356857


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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