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保护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2年9月13日)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沈阳农业大学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的规定,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植物保护学院推免生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推免生审核推荐工作。
二、各专业接收名额
原则上按照各专业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再根据申报人数和学科方向适当调整。
三、推荐办法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没有违反过国家法律法规。本科期间没有受到过任何校规校纪处分。
3.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考试,必修课(包括限修课中学生选定的专业方向课)全部及格,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在前40%以内。
4.纳入国家平台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中职本学生)。
(二)提交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9月14日20:00前将《附件3: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4: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和《附件5: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至:37621219@qq.com),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获奖情况等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报送给学院212办公室左老师收。
(三)资格审查与综合评价成绩公示
资格审查工作由辅导员和教务员负责,具体审查提交申请学生的推免审核资格,在9月15日8:00后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名单,并公示相关佐证材料(地点:学院215会议室;时间:9月15日8:00开始至16日8:00)。
(四)审核与公示
1.审核原则: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
2.审核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可参加审核考核。
3.审核时间:9月16日8:30开始。
4.审核形式:学院推荐审核专家考核小组。
地点:学院215会议室
5.综合评定:学生综合审核成绩,满分100分。排序是最终取得推免资格的唯一依据。
综合审核成绩 = 平均学分绩点(GPA)/5*70+科学研究能力和创造创新潜力+综合评价成绩
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满分70分,作为最基础的审核指标,占学生综合审核成绩的70%。学生科学研究能力和创造创新潜力占学生综合审核成绩的10%,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专家考核组进行考核。学院专家考核小组成员由3-5人组成,院长为组长,采取面试考察方式进行。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作为综合评价指标,占学生综合审核成绩的20%。综合评价成绩计分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分办法(试行)》(附件2)。5项指标表现由学生本人填报《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表》(附件5),学院推免生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学生思想品德并给出考核结果,负责审核学生出具的证明材料并认定打分,进行公示。
6.确定拟推免学生资格名单与公示。根据学生综合审核成绩进行排序并公示。若在公示期间经核实有不符合条件者,在专业内按排名次序增补。拟推免资格名单在9月16日12:00前进行公示。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四、管理与监督
(一)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推免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违反招生纪律者,将严肃查处。
(二)考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推免生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申诉与举报电话:15040356857(学院纪委),024-88487035转802(学校纪委监察处),024-88487057(学校推免生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植保学院推免生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