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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日期:2019/03/21 10:20:00    浏览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各教学单位,全校学生:

为进一步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促进我校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团队意识的培养,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我校在校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包括动物医学专业四年级学生)均可申报。

二、项目分类

沈阳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项目内容要和项目成员所学专业密切相关。

1.创新训练项目:在导师指导下,学生个人或团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在导师指导下,学生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学生团队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立项程序

1.个人申报。项目负责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

2.学院初审与推荐。各学院初审本单位申请项目,并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跨学院申请项目,需经相关学院联合评审通过后,由项目负责学生所在学院申报。同时制作评审PPT10张左右)。学院于44日之前将立项汇总表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生于411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和评审PPT上传至大学生创新项目管理系统,账号及密码与VPN统一。上传程序请至教务处主页大学生创新项目管理系统查询。系统网址:http://210.47.163.50:8080/dachuang/

3.学校终审与立项。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立项结果。

四、申报要求

1.有尚未结题项目的学生本年度不得申请,项目负责学生需在本科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2.每个项目有12名相关学科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为专职教师或教辅编制。同一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项目。原则上每位学生每年只可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创新训练项目一般为35人、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为58人,创业实践项目不超过10人。

3.鼓励学生加强跨专业、跨年级之间的项目合作,提高项目的科技含量,推动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向高水平发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正远

联系电话:88487048-803

附件:
文件下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文件下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rar

教务处

201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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