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学生工作文件
〔2021〕23号
各团支部落实《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按要求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并将上述内容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一.工作对象
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2021年5月1日前成立),不包含流动团员团支部和临时团支部。
二.评级标准
依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附件1),重点评估2021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政治功能发挥情况,特别突出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三.工作步骤
1.团支部对标自评
支部委员会对照参考标准(附件1),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完成自评定级,填写《团支部“对标定级”认定表》(附件2),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操作方法见《“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南》(附件3)。
2. 学院团委复核认定
12月12日,团支书将纸质版附件2交至学院存档。
12月13日,开展团支书述职大会。
学院团委结合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团委在复核阶段按照“五星级团支部不超过10%、四星级团支部占比20%左右、三星级团支部占比40%左右、后进及软弱涣散团支部占比30%左右”的比例进行评定。其中,对标定级评级时如党史学习教育模块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开展,只能选择“软弱涣散团支部”。
注意:四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2022年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学院团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沈阳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